景洪市位于云南南部,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部。地跨东经100°25’—101°31’,北纬21°27’—22°36’之间。属北热带和南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,长夏无冬,干湿季分明,基本无霜。年平均气温在18.6°—21.9°之间,年平均降水量在1200—1700毫米。南与缅甸接壤,国境线长112.39公里。总面积7003.1平方公里。下辖13个乡镇,86个行政村,44万人,素有“东方多瑙河”之称的澜沧江—湄公河穿流而过,是中国进入东南亚各国的主要通道。景洪,傣语意为“黎明之城”,古称“勐泐”、“景陇”,旧称“彻里”、“车里”。从古至今一直是西双版纳州的政治、经济、文化中心。橡胶、砂仁、依兰香的总产量、亩产量居中国各县(市)前位,是云南省有名的商品粮、生猪、甲鱼生产基地,2002年国内生产总值达27.56亿元。动植物、地热、矿产、水资源极其丰富,有“绿色宝库”、“物种基因库”之称,建有亚洲最大的灵长类动物研究中心、出口生产基地和中国最大的蝴蝶养殖场;风光风情旖旎浓郁,是闻名中外的旅游胜地,每年的国内外旅客达200多万人次,首批入选“中国优秀旅游城市”。
景洪合同之债的形成有哪些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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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要账公司:合同之债的形成有哪些?
一、合同之债是什么
合同之债是指因订立合同而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。在所有的债权债务关系中,合同之债是最重要的组成部分。
二、合同之债的特点
第一、它是由双方当事人的法律行为引起的。
第二、它由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而成立。由于双方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但利益相互对立,因而合同之债的发生须经双方协商自由表示其意思达于一致,一方以欺诈、胁迫等手段或乘人之危,使对方当事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无效,不能发生合同之债。
第三、合同之债中的债权债务相互对应。
第四、合同之债具有任意性,即合同之债的产生、形式、内容等合同法上的规定,多属于任意性规范,由合同双方当事人自由约定,而当事人的自由约定。
三、合同之债的有效依据
1、合同之债须以有效合同为依据。合同作为双方法律行为,当然须符合我国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应具备的条件,即行为人须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、意识表示真实、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;同时,民法典第规定了民事行为无效的7种情形;还规定了可撤销或变更的两种情形。
2、无效经济合同的四种情形,即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、采取欺诈、胁迫等手段所签订的合同,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或者自己代理、双方代理的、违反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经济合同无效。 以上就是关于合同之债是什么的相关介绍,签订合同是为了保证双方的权利和义务,双方当事人在签订的时候要仔细的阅读清楚,写清楚具体的信息,避免日后发生纠纷,对此如果大家有不明白的,可以咨询一下本讨债公司的调查员。